現在經營Facebook粉絲團,有三種合作營利方式:A。「品牌置入內容」,B。「Facebook 插播廣告」,C。「粉絲每月定期付款訂閱」
A。「品牌置入內容」:
是指創作者或發佈商基於利益交換,發佈以企業合作夥伴為主、或受到企業合作夥伴影響的內容。
創作者,包含發佈品牌置入內容的名人、具影響力的人士或公眾人物。
發佈商,包含發佈品牌置入內容的媒體公司與法定實體。
企業合作夥伴,則包含贊助品牌品牌置入內容的品牌、廣告主、行銷人員或贊助商。

B。「Facebook 插播廣告」:
影片創作者和發佈商可在影片播放前、播放中或播放結束後置入簡短的插播廣告,藉此賺取收益。您可以在創作者工作坊中管理插播廣告。您可以在特定影片中置入插播廣告,也可以為您 Facebook 粉絲專頁的所有影片啟用此功能。
有了插播廣告,打造長篇真實內容的創作者就能在自己符合資格的影片中插入廣告,藉此賺取收益。我們提供片頭廣告、片中廣告和圖像廣告三種插播廣告類型,讓您插入影片中。您決定要運用哪些影片營利後,我們便會根據觀眾觀看影片的位置,為他們量身打造理想的廣告體驗。若要充分發揮插播廣告的效益,請遵循我們的最佳作法,並搭配使用創作者工作坊來深入瞭解廣告成效。
C。「粉絲每月定期付款訂閱」:
這項功能可讓忠實粉絲透過每月定期付款的方式,支持自己喜愛的粉絲專頁。支持者可享有多項福利,例如獨享內容、個人互動機會以及標章。目前,只有受到邀請的粉絲專頁才能使用粉絲訂閱功能。